近日,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下发了《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雷电灾害防御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县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雷电灾害防御办法》纳入“六五”普法总体规划,并列入年度检查考核的内容;公安、气象、建设、工商、消防、发改委、安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把防雷设施安装和检测验收纳入到各行业安全生产检查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气象部门要认真落实雷电灾害的防御措施,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指导,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防雷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