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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对手机引雷说法众说纷纭
发布时间:2013-12-10  |  浏览次数:
     不久前,国内知名网站相继刊载文章《一男子在雨天打手机被雷击身亡》,《博白一农妇打电话遭雷击身亡,专家提醒防避感应雷》。从“手机引雷”到“电话引雷”,“手机引雷”之说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此后,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还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雷雨天慎用手机。    
  究其源流,“手机引雷”一说始于2003年在张家港发生的一起雷击事件,当时造成了一死一伤的后果。事后,专家给出的结论是:“由于雷电的干扰,手机的无线频率跳跃性增强,这容易诱发雷击和烧机事故。”2004年7月23日北京居庸关长城遭到雷击,正在一烽火台避雨的十余名游客受到不同程度伤害。随后,北京部分知名媒体公布了对该事故原因的调查结果,认定事故原因为一老者在雷雨天气使用手机,引发感应雷而引起的。此后,“在雷暴天气不能打手机”、“在雷雨天气应慎用手机”等警告便随处可见。
  打手机究竟会不会引发雷击呢?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大气科学系刘树华教授认为,雷雨天时,大气环境中气流流动加快,就像摩擦生电一样,使云层产生大量的正电荷,而地面产生大量的负电荷。此时,若有某一触发机制,使正负电荷相接,就会在瞬间放电,从而形成天空与地面之间的放电现象,俗称雷击。其中,打手机就属于触发机制之一。在另一种情况下,当雷雨云所带的电荷使空中的电场达到一定强度时,开始引起空气中分子的电离,最后发展至击穿空气的绝缘层,正负电荷发生放电而中和,这种云层与云层之间的放电现象即人们日常所说的雷电。由于手机电磁波是雷电很好的导体,电磁波在潮湿大气中会形成一个导电性磁场,极易吸引刚形成的闪电,导致雷击。
  在装有避雷装置的公共场所,打手机引发雷击的可能性很小。在此环境中,雷电仅仅会干扰手机信号,严重时也不过是损坏手机芯片,对人体不会造成致命伤害。但是,在雷击时处于高山、旷野、河滩等空旷地带,打手机就变得非常危险。此时,人体成了地面明显的凸起物,手机无疑就充当了避雷针的作用,极有可能成为雷雨云选择的放电对象。
  同时,刘树华教授指出,手机不仅仅是使用时能传导雷电。只要手机与通讯网络接通,与基站保持联络,就有电磁波发射或接收,也就是说,即使不处于通话状态,同样可能引发雷击。
  长期从事高电压及防雷保护的试验和科研工作的专家梅忠恕却对此持反对意见。他认为,“手机引雷”之说缺乏科学依据。只要处于安全的位置,在雷雨天同样可以打手机。他指出,电磁波是变化的电场和磁场传播行进的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物质,不可能导电。如果手机的无线电电磁波能够导电,那么各种无线电、电视广播天线以及依靠无线电通信和导航的飞机也不可避免地要遭受雷击了,而我们充满电磁波的生活空间也就成了“很好的导体”。
  在雷雨天气打雷是可能干扰手机通话的,干扰的后果是听见“咔咔”声,而不是使“手机的无线频率跳跃性增强”。手机的无线电信号频率是固定的,即使在雷电的干扰下,也不可能有所改变。
  针对“手机电磁波是否能使空气电离,电离后的空气是否可能导电”这个问题,梅忠恕指出,空气的游离分碰撞游离、光游离、热游离和表面游离四种,其中,与电磁波有关的是光电离。光电离是指气体分子在电磁射线(即电磁波)作用下的游离。能使气体分子游离的电磁波的波长取决于气体分子的游离能。气体分子的游离能越大,要求电磁波的波长越短。在所有物质中金属铯蒸汽的游离能最小,能使铯蒸气游离的电磁射线的波长应小于318.4毫微米。这样波长的电磁波在光谱中属于紫外线的范畴。可见光的波长比紫外线长,因此,光实际上是不起游离作用的。空气中各种气体分子,如氧、氮、水蒸气、二氧化碳以及稀有的氢、氦等,他们的游离能都比铯大几倍,光就更不可能使它们游离。手机的电磁波属于无线电电磁波的范畴,而无线电电磁波的波长比可见光的波长大得多,因此更不可能使空气分子游离。
  中国气象协会雷电防护委员会秘书长、高级工程师杨维林也认为,关于“手机引雷”之说,从频率功率等方面来说,是没有确切根据的。但是,如果处在空旷的地方,并且地势比较高,最好还是关掉手机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