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对全县范围内防雷装置实行年度检查检测,对易燃易爆场所、化工企业每年进行两次检测,其它行业每年进行一次检测。由防雷检测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单位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气象、安监对防雷设施的建设进行监督、指导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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