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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10 | 浏览次数: |
2011年12月14日至16日,由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和中国气象局联合组成的国保单位防雷安全工作督察组对四川省梓潼七曲山大庙,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皇泽寺摩崖造像,罗江庞统祠、三星堆遗址,成都武侯祠、杜甫草堂、金沙遗址等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防雷安全督察。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叶春、中国气象局相关人员、防雷专家及四川省文物局、四川省气象局负责同志参与了督察。
督察组对四川省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和防雷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安防、消防、防雷设施的运行情况,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情况,安防、消防、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人员值班情况等进行了重点督查,并对其防雷安全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察组每到一处文物保护单位,都认真检查设计方案、验收资料和安全档案,认真听取文物保护单位领导有关情况汇报。在检查中对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
12月16日上午,督察组在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四川省文物局和四川省气象局的情况汇报。叶春司长代表督察组对此次督察工作进行了总结。她说:近年来,四川省文物局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能按时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有关安全方面的通知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11年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防雷安全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文物保护单位在安全设施建设中责任心不强,安防、防雷设施不规范等方面。针对下一阶段工作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意识,确实做好文物安全工作;二是要进一步落实文物安全规范,做好防雷安全工作;三是要严格把好审核验收关,规范审核验收程序;四是要加强文物、气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五是要加强安全机构建设,建立专职的文物安全监管机制;六是对待这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并按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此次国家文物局和中国气象局组织的督察调研,对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文物安全和防雷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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